今天我想说,人看开一点,对人对事如果能好好去经营,或许结果会不一样。我向前迈进,有点孤单。我本来就是这样的人,你们把我约束的太紧了,如今我繃开你们的圈圈,有点撇下你们的感觉。可是我真的和你们的生活方式不太一样,我无法接受,曾经努力过配合你们,可是这样的生活无法满足我空虚的心灵。
我讨厌那样的我,黑黑的,像臭虫一样,会给人讨厌!还有那莫名其妙在我手上留下污质的虫,现在我手上留疤了!(就以前听过人家说有一种虫尿在皮肤上会留疤,我发现过后就拼命戳破皮肤,哪里知道它会退掉,另一处我磨破皮肤的就留疤了!)或许人家并不觉得那样得我很令人讨厌,可是我都不喜欢我自己,还会有更糟的事吗?
我自恋,我知道,你知道,他也知道。哈!好像大家都知道。上课都会自拍一下。
可是我觉得自我感觉良好,真的会让人多一份自信,做起事来也会快乐一点点。
努力去做自己喜欢的东西,那份喜悦,也会让你有自信。
可是你懂吗?喜欢的东西不一定是容易的,或许某些程度上的困难,让那东西更有挑战性。我跟男人一样,喜欢那种很难得到的感觉,越是艰难,越想得到它。
应该说,越漂亮的东西,肤浅的我越要占有它,彻底地征服。
它就是a-Lin。
之前朋友跟我讲,你不是应该给它取个名吗?想了几天,也决定好了,
它就是a-Lin.
还有,法文也快把我搞疯了。上完法文课,我都有飘飘的感觉。。
前阵子都有跟家人拍照,挺开心的,因为我好像没有全家福。
哥哥长得像妈妈,我却长得像谁呢?难道我就是传说中从垃圾桶抱来的孩子吗?哈哈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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